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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高空抛坠物致人伤亡 谁来为头顶安全撑起防护网

多地高空抛坠物致人伤亡 谁来为头顶安全撑起防护网
2019-06-24 06:04:00 法制日报

谁来为头顶安全撑起防护网

多地高空抛坠物致人伤亡事件频发

● 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 高空抛物能否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罪”范畴,需多方考量。首先,地点是否属于密集的人群聚集场所或是明显的公共场合;其次,到底是故意还是过失的意外事件。虽然发生伤亡,但因不能预料的事情导致,则属于刑法所称的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若为主观故意,便构成故意犯罪

● 杜绝高空抛物,首先应规范侵权人行为,尤其是高层住户。小区物业管委会在签订物业协议时,要将高空抛物等行为写入协议,说明此行为带来的危害性,利用文明公约的方式从根源上做好保障

□ 本报记者 赵丽 罗莎莎

6月19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东宝路附近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伤人事件,一名女童被砸中,当即倒地失去意识。

同日,江苏省江阴市一名10岁男童在上学途中路过一建筑工地时,被坠落的钢管砸中头部,后被紧急送医。6月20日,江阴市中医院宣传科工作人员证实此事,称受伤男童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

无独有偶。6月13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某小区一整块玻璃窗从天而降,砸中一名5岁男童,这名男童于事发3天后抢救无效去世;6月5日,江苏省昆山市首个安全示范区新江南社区内,一名4岁男童被一块200斤的钢化玻璃砸中身亡。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这个威胁“头顶安全”的社会问题,如今再次引起社会公众热议,尤其是在侵权行为人的民刑责任承担方面。杜绝高空抛物,确保居民安全,是城市安全文明的底线。

高空抛物砸人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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