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5月1日起,社保费率又有新动作。降费,是这一轮社保费率调整的关键词。相较之前多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或者19%的费率水平,此次调整一次性降低3个至4个百分点,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都能从这次降费政策中受益。
不过,降费在带来利好的同时,也引发不少的疑问,甚至有人断言社保降费会影响养老金正常足额发放,也有机构发表报告称,2035年养老保险金将会用光。
实际上,一组数据可让人吃下“定心丸”。2018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各项收入3.7万亿元,支出3.2万亿元,加上以前的年度结余,2018年底累计结余4.78万亿元。根据测算,此轮社保降费后,仍能保持当期收支略有结余。
不仅如此,从近年趋势看,企业养老保险总体运行保持平稳。 一方面,基金当期收大于支,滚存结余呈现不断增加趋势;另一方面,各级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资金投入也在逐年增加。今年中央财政安排企业养老保险的预算资金达到5285亿元,同比增长9.4%,地方财政也相应作出了资金安排。从结构上看,绝大部分省份在执行降费政策后,基金收支状况仍保持稳健状态,并未发生基金“穿底”情况。
对于参保人而言,其对权益的诉求不止于眼前,更在未来。以后养老金会不会发不出来了?降低社保费率以后,未来是否会出现养老金亏空?
细读《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可以发现,此次社保降费不仅降低了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还调整了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也就是说,两项政策的实施,不仅是减轻企业社保负担,还要同期降低参保的缴费门槛。这意味着更多职工将有条件纳入到养老保险制度中来,以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的社保扩面目标,形成企业发展与社会保险制度发展良性循环。
央广网西宁4月29日消息(记者刘泽耕)记者29日从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青海省日前印发《青海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新华社南京5月5日电(记者潘晔)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自今年5月1日起,该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