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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两年后禁用”电动三轮车 网民认为更需精细化管理(3)

2019-04-08 17:04:0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不少网友认为,将电动三轮车纳入机动车范畴进行管理,是对当前交通管理的优化,有利于提升驾驶员的交通守法意识。网友“侦探大人”的几个反问句直指当前电动三轮车的弊端,“试问在马路上开的电动三轮车有多少上了保险?又有多少驾驶员有良好的驾驶习惯?出了交通事故,被害人的权益应当如何保障?”网友“学习大兵”说:“其实不是开什么车的问题,关键是怎么管的问题。”网友“徐超”说:“应该大家一起遵守规则,文明驾驶。”

也有网友担忧,在电动三路车转型升级为新能源微型汽车的过程中,车辆购置费用,驾照的办理费用、程序和周期,会提升从业门槛,在短期内对行业及从业者产生一定考验,期待政府部门后续出台细化方案。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表示,过渡期后,深圳实行2+4模式(两轮电动自行车+四轮新能源微型汽车)实施末端配送和环卫作业。

这意味着,在深圳这个90%道路没有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的城市,电动自行车仍将长期存在。只有不断推动电动车驾驶者文明驾驶,才能促行业发展、保交通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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