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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两年后禁用”电动三轮车 网民认为更需精细化管理

2019-04-08 17:04:0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深圳4月8日电(记者赵瑞希)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制定的《深圳市关于特殊行业电动三轮车过渡期管理方案》已于4月1日起实施。方案明确电动三轮车道路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统一参照机动车实施管理,两年后深圳将取缔所有快递配送、环卫作业电动三轮车。

对此,网友认为电动三轮车上路屡出事故,交通安全隐患大,应当予以治理,但禁用之外,更需管理精细化。

  两年后取缔电动三轮车 快递和环卫交通工具升级

近年来电动车交通安全事故多发,在与机动车碰撞的事故中受伤害最大的往往是电动车驾驶者,而在其他类型的事故中,由于电动车无牌照,驾驶者出了事还可能弃车逃逸。

为进一步规范快递配送、环卫作业等特殊行业电动三轮车的应用及管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制定了《深圳市关于特殊行业电动三轮车过渡期管理方案》。

根据方案,深圳采取总量调控、备案管理方式,设置两年过渡期,1.2万个过渡期配额指标(其中快递行业10000个备案配额、环卫行业2000个备案配额),2年过渡期后所有快递配送、环卫作业电动三轮车予以取缔。

同时,方案提出深圳市相关部门协调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专门设计制造符合快递配送、环卫作业专用的新能源微型汽车,研究政府补贴及停车优惠等政策,促使快递配送、环卫作业电动三轮车转型升级。

根据方案,两年后,快递小哥和环卫工人的交通工具将从电动三轮车改为新能源微型汽车。

  电动三轮车参照机动车实施管理 设置惩罚措施强化守法意识

来自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的数据显示,目前,深圳快递、环卫特殊行业电动三轮车共约1.6万辆。2016年至今,电动三轮车发生的交通违法数是2436宗;近三年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共852起,占全市交通事故的20.32%。

在很多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电动车驾驶者违反交通法规,逆行、闯红灯等行为时常发生。电动车有着机动车的速度,却按非机动车承担责任。还有人总结称:电动车可以在机动车道上开,可以在自行车道上开,可以在人行道上开,还可以在盲道上开……

此次,方案明确电动三轮车道路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统一参照机动车实施管理。

驾驶人员要具备三轮摩托车驾驶资质(持D照驾驶证),驾驶人驾驶备案车辆应当佩戴具备3C认证的摩托车安全头盔。每辆电动三轮车最多绑定3名驾驶员,且每个驾驶员只能同时绑定2辆电动三轮车。

未备案电动三轮车全市禁止通行,备案电动三轮车可在部分路段通行。备案电动三轮车在设有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共同设置的道路,或者没有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当在机动车道靠右行驶。

同时,方案明确了车辆标准。备案电动三轮车尺寸、技术参数必须符合《通用条件》的轻便电动三轮摩托车技术标准和要求,安装智能管理芯片(具备亚米级精准定位及远程升级功能)和倒车语音提示装置,使用具备生产许可及危险废物许可资质的正规厂家所生产的电池。

方案明确通过在重要路口安装智能传感摄像头和车辆智能管理芯片自动记录,对车辆违法行驶行为做出警告或处罚提醒。每季度考核排名倒数的快递、环卫企业,其所有备案电动三轮车将停驶一段时间。并且,过渡期内考核评分结果将于政府补贴置换新能源货车及路边停车优惠政策挂钩。

  网友呼吁文明驾驶 促行业发展、保交通平安

近年来,深圳多次“禁摩限电”,快递小哥、环卫工人等依赖电动车的特殊行业从业者受到较大影响。一方面是要提升对从业者和道路交通的安全保障,另一方面又与行业发展当下所需相矛盾,而这些行业往往又事关千万家。此次方案出台后,也引发了网友的讨论。

不少网友认为,将电动三轮车纳入机动车范畴进行管理,是对当前交通管理的优化,有利于提升驾驶员的交通守法意识。网友“侦探大人”的几个反问句直指当前电动三轮车的弊端,“试问在马路上开的电动三轮车有多少上了保险?又有多少驾驶员有良好的驾驶习惯?出了交通事故,被害人的权益应当如何保障?”网友“学习大兵”说:“其实不是开什么车的问题,关键是怎么管的问题。”网友“徐超”说:“应该大家一起遵守规则,文明驾驶。”

也有网友担忧,在电动三路车转型升级为新能源微型汽车的过程中,车辆购置费用,驾照的办理费用、程序和周期,会提升从业门槛,在短期内对行业及从业者产生一定考验,期待政府部门后续出台细化方案。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表示,过渡期后,深圳实行2+4模式(两轮电动自行车+四轮新能源微型汽车)实施末端配送和环卫作业。

这意味着,在深圳这个90%道路没有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的城市,电动自行车仍将长期存在。只有不断推动电动车驾驶者文明驾驶,才能促行业发展、保交通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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