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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两年后禁用”电动三轮车 网民认为更需精细化管理(2)

2019-04-08 17:04:0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在很多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电动车驾驶者违反交通法规,逆行、闯红灯等行为时常发生。电动车有着机动车的速度,却按非机动车承担责任。还有人总结称:电动车可以在机动车道上开,可以在自行车道上开,可以在人行道上开,还可以在盲道上开……

此次,方案明确电动三轮车道路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统一参照机动车实施管理。

驾驶人员要具备三轮摩托车驾驶资质(持D照驾驶证),驾驶人驾驶备案车辆应当佩戴具备3C认证的摩托车安全头盔。每辆电动三轮车最多绑定3名驾驶员,且每个驾驶员只能同时绑定2辆电动三轮车。

未备案电动三轮车全市禁止通行,备案电动三轮车可在部分路段通行。备案电动三轮车在设有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共同设置的道路,或者没有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当在机动车道靠右行驶。

同时,方案明确了车辆标准。备案电动三轮车尺寸、技术参数必须符合《通用条件》的轻便电动三轮摩托车技术标准和要求,安装智能管理芯片(具备亚米级精准定位及远程升级功能)和倒车语音提示装置,使用具备生产许可及危险废物许可资质的正规厂家所生产的电池。

方案明确通过在重要路口安装智能传感摄像头和车辆智能管理芯片自动记录,对车辆违法行驶行为做出警告或处罚提醒。每季度考核排名倒数的快递、环卫企业,其所有备案电动三轮车将停驶一段时间。并且,过渡期内考核评分结果将于政府补贴置换新能源货车及路边停车优惠政策挂钩。

  网友呼吁文明驾驶 促行业发展、保交通平安

近年来,深圳多次“禁摩限电”,快递小哥、环卫工人等依赖电动车的特殊行业从业者受到较大影响。一方面是要提升对从业者和道路交通的安全保障,另一方面又与行业发展当下所需相矛盾,而这些行业往往又事关千万家。此次方案出台后,也引发了网友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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