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受访的重庆市民建议,有关部门应根据不文明养犬的新行为对养犬类规范进行及时调整,细化实施细则,同时要督促实施,遏制恶犬伤人及不文明行为。
此外,街道办、社区和物业部门可以联合行动,加强对各自管辖区内犬只的日常管理。同时,卫生部门和宠物医院还可以探索设立专门的宠物犬繁育基地,防止出现宠物犬泛滥,或被弃养的现象。
贵阳市云山小区的老住户赵相阳说:“我不反对养犬,但一定要文明养,相关的法律法规要细化落实,规范大多数,管住极少数。”
更重要的是,养犬人要捍卫饲养的权利,就需履行保障公众生活不受损害的义务。主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收敛“任性”行为,让“文明养犬”逐步成为行动自觉和社会共识。
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 题:规定难落实 执法遇“两难”——不文明养犬现象何时休? 新华社记者鲁畅、杨帆、尹思源、郭方达 大型犬“黑户”居多、随地排泄已是小区顽疾
养犬人弃养、乱咬人难防、收容站饱和 流浪犬,该咋管 核心阅读 城市流浪犬的产生主要来自养犬人的遗弃,各地对流浪犬主要采取收容的方法,但财政压力和收容难度都制约了收容的动力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