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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城市“犬患”还需形成文明共识(3)

2018-11-21 18:01:02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多位受访的重庆市民建议,有关部门应根据不文明养犬的新行为对养犬类规范进行及时调整,细化实施细则,同时要督促实施,遏制恶犬伤人及不文明行为。

此外,街道办、社区和物业部门可以联合行动,加强对各自管辖区内犬只的日常管理。同时,卫生部门和宠物医院还可以探索设立专门的宠物犬繁育基地,防止出现宠物犬泛滥,或被弃养的现象。

贵阳市云山小区的老住户赵相阳说:“我不反对养犬,但一定要文明养,相关的法律法规要细化落实,规范大多数,管住极少数。”

更重要的是,养犬人要捍卫饲养的权利,就需履行保障公众生活不受损害的义务。主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收敛“任性”行为,让“文明养犬”逐步成为行动自觉和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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