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令”为何禁不住“犬患”
11月16日,成都公安机关启动成都市限养区范围内禁养犬只的收容处置工作。这是2010年《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施行后,对禁养犬只“逗硬”(四川方言,意味“动真格”)处理。记者发现,虽然成都、贵阳、重庆已出台相关管理条例多年,但管理工作仍然存在落地难、收容场所有限等诸多难题,使得管理办法管不住“犬患”。
《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至今已施行13年,其中明确要求“携犬出户采取栓犬绳等防伤人的措施”“制止犬吠干扰他人”等。但是,日前记者在贵阳云山小区仍然看到,有的宠物犬有主人牵着,有的则在小区到处乱窜。云山居委会副主任胡昆说,现在小区有住户5742户,大约三分之一的住户饲养宠物。“其中不乏一些不文明行为,你当场提醒他,人家不理会你就走了。对此,我们没有执法权,除了劝导也没办法。”胡昆说。
据重庆市公安部门介绍,关于犬只管理相关规定的严格落实还需加速。近年来,重庆市开展了大量犬只管理日常工作,但由于现行《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没有禁养、限养犬只的具体规定,加之区县缺乏收容留检场所及配套服务机构,养犬管理工作还存在诸多瓶颈,亟待制度完善和有力执行。
记者在成都采访时发现,虽然目前已启动禁养犬只收容处置工作,但犬只收容等配套设施无法满足现阶段犬只管理的新要求。成都流浪动物救助基地之一的四川启明小动物保护中心负责人表示,目前中心的收容数量已经超过2000只,暂时无法接收更多的禁养犬只。
“文明养犬”尚需养犬人的文明共识
管理部门、基层工作人员以及市民普遍认为,治理城市“犬患”一方面需制定可落地的法律法规,防止监管变成“一纸空文”;更重要的是要形成全社会,尤其是养犬人的文明共识,将“文明养犬”落到行动上。
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 题:规定难落实 执法遇“两难”——不文明养犬现象何时休? 新华社记者鲁畅、杨帆、尹思源、郭方达 大型犬“黑户”居多、随地排泄已是小区顽疾
养犬人弃养、乱咬人难防、收容站饱和 流浪犬,该咋管 核心阅读 城市流浪犬的产生主要来自养犬人的遗弃,各地对流浪犬主要采取收容的方法,但财政压力和收容难度都制约了收容的动力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