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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并?弥补师资?国办发文欲破乡村学校之困

2018-05-22 07:36:03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出台,该文件第十三条要求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表示要“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

这项政策在农村最明显的表现为小学数量的减少。2000年,我国农村小学数为440284所,而到2010年则只有210894所。十年时间,农村小学数量减少了52.1%。

2010年,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发布的《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十年评价报告》显示,“2000年到2010年,在我国农村,平均每一天就要消失63所小学、30个教学点、3所初中,几乎每过一小时,就要消失4所农村学校。”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表示,大规模的“学校进城”后,农村学校日益荒芜凋敝,农村教育出现了“城挤、乡弱、村空”的危局,过度的学校撤并导致学生上学远、上学贵、上学难。

201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提出“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实施了十余年的“撤校并点”政策被叫停。

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向解决中国教育的神经末梢问题发力。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解释,文件把握了一个原则,就是学校的布局既要有利于为农村学生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又要符合这个年龄段的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把又近又好这两者结合好,既要防止过度撤并造成学生的过度集中,同时也要避免产生新的“空心校”。

  撤并乡村学校要“妥善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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