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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回应“罚看远光灯”:是自愿不是强制(3)

2016-11-03 03:18:32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深圳交警回应“罚看远光灯”:是自愿不是强制

图为执法专用椅,上面写满了警示文字。

检察日报喊话深圳交警:乱开远光罚看灯一分钟违法了

@检察日报:【独家:“乱开远光灯罚看灯一分钟”违法了】交警出狠招“整治”乱开远光灯行为,让人解气。但检察君认为:法律规定对乱开远光灯的处罚手段只有罚款和扣分,二者之外的其他任何不利后果都是“法外处罚”。更好的办法是经正当程序修改法律后,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甚至把情节严重的纳入危险驾驶罪。

检察日报还贴出一篇署名为曙明的评论文章《“乱开远光灯罚看灯一分钟”违法了》,认为实用主义者不能替代依法行政,好心不能替代程序正义。“开远光灯罚看灯一分钟”违法了,必须马上叫停。

网友评论:超六成网友赞同治理远光灯

【正方】

@k先生8862:应该给个一分钟近光灯,一分钟远光灯,再送一分钟近远光灯互闪,然后罚写一份看后感。

@微笑如若一阵风:没办法的办法,要用严法严罚促进一些道德的形成。

@离了烤肉啤酒毛豆就没法活的面条:现在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处罚,罚到你怕,跟处罚酒驾一样,光靠教育肯定不够。

@Sword:早就该这样了。——别说什么这样的处罚有害健康,不能以暴制暴,那多数是没有体验过一路上都是远光灯、眼睛被照得完全看不清前方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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