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称,“看灯一分钟”并非强制。
原标题:深圳严查乱开远光灯违者“看灯一分钟”
新京报讯 (记者王梦遥)11月1日晚,深圳交警启动乱开远光灯专项整治行动,提出被查车主要坐一把“绿椅子远光灯体验专用椅”,并且要求看远光灯一分钟。此举引起全国网友关注,有网友认为一分钟太短,也有网友疑惑这种做法是否合规合法。
深圳交警昨日回应称,这是体验式执法,一种教育手段,而且是自愿而非强制。
官方称此举为体验非强制
对于整治乱开远光灯的做法,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这种类似于查酒驾的整治行动一直都有,目前是想通过体验的形式做专项行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并逐渐形成常态,将整治乱开远光灯的行动持续开展下去。
深圳市交警局宣传科工作人员刘明告诉记者,关于体验一分钟的表述比较口头化,“实际上现场体验也没有掐着表算,也不是强制性的,纯粹是为了体验,主要是让司机自己了解到开远光灯是不好的,自己体验到就行了。”
对于司机体验之后的反应,刘明称,被查的司机第一个反应是感觉有点儿奇怪,“怎么还要下车?”但是让他们坐在凳子上问他的时候,很多人不好意思,因为确实很明显地感受到乱开远光灯不好。
记者注意到,深圳交警的整治行动还进行了网上直播,视频直播长达98分钟。直播视频显示,有车主被查之后称自己并没有注意开了远光灯。
近日,深圳交警大力整治乱开远光灯的不文明行为。交警想出新招:违者看灯一分钟。这种方式被称为“体验式执法”。
两小时处罚932名司机
刘明告诉记者,1日的整治活动共开展了两个小时,时间为晚上8点到10点,全市共设立了100个整治点,每个整治点配备3到4名警察,统计数据显示,共处罚了932个乱开远光灯的司机。刘明也提醒,远光灯一般在道路照明条件很差的情况下使用,在城市中夜间照明较好的情况下不能使用远光灯,以免造成驾驶危险。
对于深圳市交警“体验式”处罚乱开远光灯行为的举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旭认为,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规定交警可以采取“直视远光灯”这种处罚种类,“但是深圳交警也讲了这不是强制行为而是一种教育行为,处罚法也规定了行政处罚应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也有一定的法律依据。”
但同时王旭也表示,从行政行为上来讲,教育的形式也需要把握,“教育有很多方式,这样一种有可能损害身体或者让身体出现不良反应的方式是否恰当,是否超出一定界限,这方面嫌疑还是很大的,内容上还是有不妥当的地方。”
图为执法专用椅,上面写满了警示文字。
检察日报喊话深圳交警:乱开远光罚看灯一分钟违法了
@检察日报:【独家:“乱开远光灯罚看灯一分钟”违法了】交警出狠招“整治”乱开远光灯行为,让人解气。但检察君认为:法律规定对乱开远光灯的处罚手段只有罚款和扣分,二者之外的其他任何不利后果都是“法外处罚”。更好的办法是经正当程序修改法律后,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甚至把情节严重的纳入危险驾驶罪。
检察日报还贴出一篇署名为曙明的评论文章《“乱开远光灯罚看灯一分钟”违法了》,认为实用主义者不能替代依法行政,好心不能替代程序正义。“开远光灯罚看灯一分钟”违法了,必须马上叫停。
网友评论:超六成网友赞同治理远光灯
【正方】
@k先生8862:应该给个一分钟近光灯,一分钟远光灯,再送一分钟近远光灯互闪,然后罚写一份看后感。
@微笑如若一阵风:没办法的办法,要用严法严罚促进一些道德的形成。
@离了烤肉啤酒毛豆就没法活的面条:现在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处罚,罚到你怕,跟处罚酒驾一样,光靠教育肯定不够。
@Sword:早就该这样了。——别说什么这样的处罚有害健康,不能以暴制暴,那多数是没有体验过一路上都是远光灯、眼睛被照得完全看不清前方路的情况……
近日,深圳交警大力整治乱开远光灯的不文明行为。交警想出新招:违者看灯一分钟。这种方式被称为“体验式执法”。
【反方】
@一条大河波浪宽:强烈反对“以违法的方式”处罚“违法的行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十分清楚明确,并没有像本案“体验式处罚”的条文。任何人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交警执法同样必须“有法可依”,万万不能“想一出是一出”。
@安广禄:这种办法与其说是让乱开远光灯的司机体验远光灯的危害,不如说是用这种近乎残酷的办法来惩罚司机,因为远光灯对人体的危害连三岁小孩都知道。惩罚司机的办法有多种,为什么非要采取这种对人体有伤害的办法?
@河小海:支持加大惩罚力度扣分罚款都可以但不支持这种看远光灯的行为,对视力会有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