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9时许,山东省潍坊市寿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在农圣街啤酒厂路口发现一辆白色夏利车脱审。民警对该车进行检查时,一开车门看到驾驶室内竟然私藏了一把仿真手枪。
此外,民警还在车上发现了手铐和警服。随后,民警依法扣押该车,并没收了手铐、警服等管制工具。车主玄某目前被寿光市公安局站前派出所依法扣留。
在审讯过程中,玄某称“手枪”只是买来打鸟的。据玄某交代,警服是当保安的时候弄的,“手枪”是在潍坊小商品城买的,手铐是通过网上购买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非法持有警用品的没收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10月29日,记者获悉,玄某最终被处以拘留1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