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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回应“罚看远光灯”:是自愿不是强制(2)

2016-11-03 03:18:32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深圳交警回应“罚看远光灯”:是自愿不是强制

近日,深圳交警大力整治乱开远光灯的不文明行为。交警想出新招:违者看灯一分钟。这种方式被称为“体验式执法”。

两小时处罚932名司机

刘明告诉记者,1日的整治活动共开展了两个小时,时间为晚上8点到10点,全市共设立了100个整治点,每个整治点配备3到4名警察,统计数据显示,共处罚了932个乱开远光灯的司机。刘明也提醒,远光灯一般在道路照明条件很差的情况下使用,在城市中夜间照明较好的情况下不能使用远光灯,以免造成驾驶危险。

对于深圳市交警“体验式”处罚乱开远光灯行为的举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旭认为,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规定交警可以采取“直视远光灯”这种处罚种类,“但是深圳交警也讲了这不是强制行为而是一种教育行为,处罚法也规定了行政处罚应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也有一定的法律依据。”

但同时王旭也表示,从行政行为上来讲,教育的形式也需要把握,“教育有很多方式,这样一种有可能损害身体或者让身体出现不良反应的方式是否恰当,是否超出一定界限,这方面嫌疑还是很大的,内容上还是有不妥当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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