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吴璟:假设我们买了一套房总价是200万,你的建筑面积是100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是80平方米,可以按照建筑面积计价是2万元每平方米,也可以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是2.5万元每平方米,他们的计价方式可能有所差异,但是付出的总价其实不会有变化。
不仅购房成本没有变化,两种计算方式下,其实相关的供暖费和物业费也不会因此发生变化。在业内人士看来,之所以此次衡阳的政策备受关注,主要原因是此前由于房地产行业对“公摊面积”缺乏约束性的条款,造成在部分地方公摊面积过大、导致得房率过低,推高了购房者的买房成本和后续维护成本,从而引发了大家对是否取消公摊面积的猜测。
公摊面积能不能“一取了之”?
事实上近年来围绕公摊面积,一直以来都有着相当多的讨论。到底哪些属于公摊面积?公摊面积是不是越小越好?能不能直接取消呢?
公摊面积制度在我国存在已久,2001年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建筑面积共同组成。具体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