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张家口提出逐步推进取消公摊。湖南衡阳上周也明确,自明年1月1日起,当地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由于此举被视为“取消公摊”开始落地,一下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那么,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真的是取消公摊面积了吗?公摊面积能不能取消、可不可以马上取消呢?
近日,湖南省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当地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根据这份通知,套内建筑面积即专有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由于新的政策当中,没有了“公摊”一词,由此被不少人视为“取消公摊”开始落地。
但记者梳理后发现,其实这份通知当中并没有“取消”二字,反而明确了房企在销售前应当公示“被分摊的共用部位”“参与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等内容。也就是说,调整套内面积计价方式和取消公摊面积,是两回事。
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副院长解明镜:衡阳这一次的楼市新政,把这一系列的内容很清晰进行了一个公示以后,这样的话就可以让消费者非常清晰自己买的这一套房子,我到底摊了多少的公摊面积,可以更好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来进行消费。
不只是衡阳,今年已有多地明确提出要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近日,广西发布通知,要引导市场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销售。在此之前,湖南湘潭也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而从今年5月1日起,广东肇庆就已经开始实施按套内面积计价。而从各地实施效果来看,不论以建筑面积计价,还是以套内面积计价,只是两种不同的计算方式,购房成本不会发生变动,实际花的钱都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