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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智库发布《南海仲裁案裁决再批驳》报告(全文)(3)

菲律宾的领土范围是由包括1898年《美西和平条约》(《巴黎条约》)、1900年《美西关于菲律宾外围岛屿割让的条约》(《华盛顿条约》)、1930年《关于划定英属北婆罗洲与美属菲律宾之间的边界条约》在内的一系列国际条约确定的。中国南海诸岛在菲律宾领土范围之外。菲律宾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是目前中菲两国在南海领土问题的根源。20世纪50年代,菲律宾曾企图染指中国南沙群岛,但在中国的坚决反对下收手。自20世纪70年代起,菲律宾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的马欢岛、费信岛、中业岛、南钥岛、北子岛、西月岛、双黄沙洲和司令礁等岛礁。1978年,菲律宾总统马科斯签署第1596号总统令,将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并连同周边大范围海域称为“卡拉延岛群”,划设“卡拉延镇区”,非法列入菲律宾领土范围。此外,菲律宾还通过一系列国内立法,提出自己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主张,其中部分与中国在南海的海洋权益产生冲突。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菲律宾一再采取导致争端复杂化的行动。如在非法侵占的中国南沙群岛有关岛礁上建设军事设施,企图制造既成事实,长期霸占,并扩大非法侵占;一再采取各种海上侵权行动,企图扩大其在南海的非法主张,严重侵犯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及相关权益等。1997年以来,菲律宾还对中国中沙群岛的黄岩岛提出领土要求并企图非法侵占。2009年2月17日,菲律宾国会通过第9522号共和国法案,非法将中国黄岩岛和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划入菲律宾领土。

菲律宾为掩盖其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事实,实现其领土扩张的野心,炮制了一系列借口,包括:“卡拉延岛群”不属于南沙群岛,是“无主地”;南沙群岛在二战后是“托管地”;菲律宾占领南沙群岛是依据“地理邻近”和出于“国家安全”需要;“南沙群岛部分岛礁位于菲律宾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上”;菲律宾“有效控制”有关岛礁已成为不能改变的“现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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