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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教”明码标价变成收费项目 揭“伪公益”套路(4)

有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学者也指出,目前网络平台出现大量以“支教”为名的收费项目,对正规的公益支教行为造成了严重影响,商业机构利用志愿服务时长进而兜售所谓的“支教”项目,也触犯了法律红线,更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因为营销本身就违反了我们有关的法律规定,最后没有办法兑现这种承诺。但是双方签订的这种约定,是一个灰色的约定,并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多地出台管理办法规范社会支教活动

有教育学者指出,支教活动,属于专业志愿服务,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审批流程,不能任由组织方以“支教”为名随意开展。有志愿服务意向的群体,可在慈善机构官方网站查询项目,进行报名登记,不能简单听信网络平台的广告宣传。不少地方也已经制定出台了办法,加强对支教活动的管理。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出台《社会支教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支教形式为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担任一线任课教师、向学校和学生无偿捐赠资金和实物、其他有利于教育事业发展的支教公益活动。社会群团机构及志愿者个人在当地开展支教活动的,需由团队或个人提出申请,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获审批同意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和管理;未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支教行为视为违规违法行为。

2021年,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也印发了《社会支教人员管理办法(暂行)》,其中明确支教人员年龄应在20岁到55岁之间,从事教学岗位的必须为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支教人员未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占用法定或当地统一放假时间组织学生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支教人员应通过所在的合法社会组织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记者也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获悉,当地计划启动“社会捐赠和支教管理备案网络平台”,严查“支教研学”商业行为,防止支教名义被滥用。

“支教”明码标价变成收费项目 揭“伪公益”套路

凉山彝族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局长党晓刚:启动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支教、虚假宣传等恶劣行为,狠刹各类乱象。

明确支教流程,打击虚假支教。我们也期待,规定能够真正落地,还支教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守得公益一颗纯净无瑕的初心。

(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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