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将深化司法领域合作,加强检察机关人员交流互访,加大人员培训合作。
七
双方将进一步扩大文化、教育、科学、体育、旅游、考古、医疗卫生及制药领域合作,加强新闻媒体、学术机构、友好协会、艺术团体间友好交流。
中方愿配合乌方出台切实举措,落实乌方关于宣布2023年为中国同中亚国家人民文化艺术年的倡议。
双方指出,在重点学科方向开展联合基础应用研究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将开展高新技术创新合作。
双方强调,有必要依托两国信息技术产业园、相关试验区、产业集群等,在数字经贸、人工智能、大数据、电子政务和区块链技术等领域共同打造“智慧丝绸之路”和“数字丝绸之路”平台。
双方指出,信息通信技术是数字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中国信息技术企业占据领先地位并为乌兹别克斯坦信息通信行业发展发挥独特作用。双方商定,支持乌方继续同中国龙头企业开展合作,引进现代化技术,为宽带上网和移动通信发展提供先进的解决方案。
双方强调,旅游对保障经济福祉,增进友谊和相互理解,推行改革具有特殊意义,支持进一步全面发展旅游合作。双方将在2013年11月29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旅游合作协定》框架下密切合作,根据疫情形势适时恢复游客往来,为发展旅游业创造条件。
中方愿为乌在华开展旅游推介搭建平台、提供便利,乌方对此表示欢迎并支持为中国游客制定旅游路线。
双方积极肯定两国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方面开展的高效协作,欢迎开展中乌疫苗联合生产,愿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方面继续就相关防控措施进行协调。
双方将加强卫生体系,推动建立包括远程医疗领域在内的两国医疗机构学术和应用合作机制,就发展传统医学交流经验。中方愿协助在乌设立地区疫苗研发中心并培训医疗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