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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我能喝15年茅台”的副市长,手机充值都索贿(2)

安排私营企业主罗某甲,为其购买2张头等舱机票费用共计0.838万元、为其长子李某乙支付北京房租46.32万元

要求新疆某公司董事长李某甲,安排其司机马某丁挂名取酬共计9.11万元;

安排新疆某市场经营公司董事长贾某,为其支付雇佣保姆费9万元、免除物业费4.3724万元、支付暖气费1.437万元、电费2万元、购买蔬菜和肉类折合共计1.7583万元、支付3次家庭旅游费用4.3841万元等。

对上述情节,《中国纪检监察报》于2020年10月刊发的《贪婪的种子结恶果》也有所提及。报道称,从几十元的水果蔬菜、上百元的水电费及理发费、上千元的手机话费、上万元的物业费,到几十万元的家具家电、近千万元的别墅,李伟都直接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

2018年6月至2019年11月间,李伟每周都向私营企业主贾某要菜要肉,有时还打电话催:“老贾,你不送菜送肉,是想把我们家饿死吗?”该交水电暖及物业费时,李伟竟质问贾某:“我是副市长,我还要交水电暖和物业费吗?”他甚至连理发费也要老板购卡支付。

在与办案人员谈话时,贾某说:“一个首府城市的副市长整天找人要肉要菜的,一点形象也没有。”李伟把管理服务对象当作自家的“提款机”“摇钱树”,随要随取,他曾说:“我出门从来不带钱,我还需要花钱吗?全部都有人买单。”

报道还披露,李伟认为自己处处高人一等,与其他人不一样,必须有特别的安排。在接受老板宴请吃喝时,他在酒桌上刻意把人分三等,对应的酒也分三档——自己喝15年的“茅台”,老板喝“水井坊”,下属喝本地产的“三道坝”。他说:“我是副市长,怎么能和他们喝一样的酒,必须有差别,只有我才能喝15年的茅台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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