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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我能喝15年茅台”的副市长,手机充值都索贿

原标题:“只有我能喝15年茅台”的副市长,儿子补习费都要老板出

“我是副市长,怎么能和他们喝一样的酒,必须有差别,只有我才能喝15年的茅台酒。”

说这话的是乌鲁木齐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伟。近日,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了新疆克拉玛依市检察院对李伟贪污、受贿案的起诉书,其案情细节进一步公开。

手机充值、儿子补习,都找老板买单

公开资料显示,李伟出生于1966年6月,新疆乌鲁木齐人,曾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信贷部总经理,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乌鲁木齐市国资委副主任,乌鲁木齐县委副书记、县长等职,2016年8月任乌鲁木齐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20年3月接受调查。

“只有我能喝15年茅台”的副市长,手机充值都索贿

李伟图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3年2月至5月,李伟安排时任乌鲁木齐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马某某通过水西沟镇政府违规套取协税护税奖励资金人民币50万元,并将其中41.2132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1998年5月至2020年3月,李伟为30名私营企业主、3名干部在国有企业改制、工程项目承揽、审批、土地性质变更等方面提供帮助,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2114.0553万元,其中808.8828万元未实际取得。

起诉书显示,李伟受贿、索贿的财物五花八门,可以说事无巨细都找老板买单,连夫妻的手机充值费、儿子的补习费都不落下,包括:

安排新疆某车辆检测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乙,为其家人及朋友订购机票15张花费2.262万元、为其和妻子的手机充值0.5万元、为其子交补习费1.786万元、安排马某乙为其奥迪Q5越野车购买保险、轮胎、行车记录仪、维修保养共计1.41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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