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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文:政府安排退役士兵全部进机关等单位工作(4)

山东发文:政府安排退役士兵全部进机关等单位工作(4)
2019-09-19 20:12:07 政府网站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工作机制。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档案接收审核、办理接收手续、牵头拟定安置计划、核实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情况、批准灵活就业申请、组织排序选岗、办理分配手续、发放相关补助等工作;组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士兵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拟定和落实事业单位安置计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接手续等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拟定和落实国有企业安置计划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办理落户等工作;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医疗保险关系转接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经费保障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采取定期调度通报、实地督导检查等方式及时跟进了解工作情况。结合各地各单位重视程度、工作力度以及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表扬或通报批评,对有问题的地区和单位,要限期整改。年度接收安置工作结束后,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用人单位,要向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告安置任务落实情况,下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向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告安置任务落实情况。

(三)依法追究责任。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责任倒查制度,研究制定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拒收退役士兵的单位,通过约谈督促、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的,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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