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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文:政府安排退役士兵全部进机关等单位工作

山东发文:政府安排退役士兵全部进机关等单位工作
2019-09-19 20:12:07 政府网站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

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

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

鲁退役军人发〔2019〕46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发展改革委、退役军人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医疗保障局,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

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部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新时代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曾是部队建设的骨干,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工作高度重视,对退役安置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退役士兵安置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地履行安置责任和国防义务,显著提高退役士兵的获得感、荣誉感,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安置退役士兵。

二、推动提升安置质量

(一)严格落实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政策刚性和执行力度,确保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全部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其中,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比例不低于40%;其他安排到国有企业的,除中央驻鲁企业外,安排到省属和设区的市属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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