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究竟有没有比较好的途径解决这一问题呢?
从调研经验看,其实最关键的还是加强党的领导。村组织换届选举,说到底是选优配强村级带头人队伍的工作。无论选出来的是党员还是非党员,都属于党的干部。所以关键是:在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中,如何实现党的领导?
在我们看来,村民自治制度的背景下,必须坚持三大原则:
一,依法。党的领导不能违背《村组法》。相反,它应该成为《村组法》有效实施的保障。我们在华北某县调研发现,当地的贿选早已公开化、白热化,如在选举期间候选人公开“搭长棚”请客吃饭,村民要足足吃一个月。但是,当地相关部门从未处理过贿选问题。究其原因,是贿选在法律上很难认定,且具有隐蔽性,可操作性差——贿选者正是钻了这方面法律的空子。而在另一些地方,正是上级党组织介入选举后,根据当地实情将贿选的认定标准可操作、可量化,才真正遏制了这一不良风气。
二,组织工作。有了选举并不意味着有了一切,“选举”并不必然导致“善治”。说到底,组织工作是关乎人的工作,党委组织不仅要善于发现合适的人选,还要让其有正确的责任意识。成功的组织工作,组织的意图和群众的意愿之间必定是高度契合的。组织不干预选举,但并不意味着组织不应该有意图。“选举”是形式,“选贤任能”才是真正应当在基层治理中达到的目标。
过去一些年,人们对组织工作存在误解,认为党委政府介入选举违背了依法原则。事实上,上级党组织做好候选人的思想工作,做好群众工作,在此前提下,让群众根据自己的意愿选出自己的带头人,恰恰是高质量地实现群众民主权利的表现。群众路线是一种“逆向民主参与”,组织工作恰恰可以有效衔接群众路线与选举制度。
新华社布拉格10月13日电(记者王义)捷克参议院换届选举13日结束第二轮投票,最大在野党公民民主党成为本届参议院换届选举最大赢家,11名进入第二轮选举的候选人有10名最终赢得议员资格
英国3日举行地方政府换届选举,决定150个选区近4400个议席的构成。 英国媒体分析,选民将借这一机会评判首相特雷莎·梅领导的保守党政府在英国退出欧洲联盟进程中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