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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逢基层换届选举,如何破解“一换就乱”顽疾?(4)

2018-10-19 07:33:14  海外网    参与评论()人

其次,村庄共同体解体在加剧。进入21世纪以后,由于人口外流,现代性进村加速原子化,伴随各项拆迁等事务,农村以史无前例的速度解体。与此同时,村民相互之间的联系纽带越来越弱,亦无对未来的长远期待,其社会行为就容易表现出极强的功利性,村庄整合由此变得艰难。

我们看到,很多地区竞选双方作出一些行为——诸如写大字报、互相诬告陷害等有悖底线的事,就是上述趋势的典型表现之一。因选举亲人反目、友变敌的事,也不在少数。可见,以“竞争”和“制造分类”为主要特征的选举,某种程度上也加剧了传统村庄共同体的解体,将人性中的恶劣面刺激出来,却未能予以有效制约。

再次就是“激进民主观”的影响。实事求是地讲,目前恐怕还找不到一个比村民自治制度更合适的村庄治理制度。但是,村民自治有很多种实现形式,并不一定要经过自下而上的选举,尤其不一定非要通过海选制度来实现。

要知道,《村组法》颁布20年来,其基本导向是不断扩大村民民主权利,为此甚至有意无意地忽视了村庄治理的有效性。在“激进民主观”的主导下,党领导下的群众路线是之有效、是否与基层政权有效衔接,也被置之一旁,“唯民主论”了。甚至,在相当长时期内,理论界和实践界还在争论“两委关系”问题,即争论在村级治理中到底是支部书记还是村主任应该是“一把手”。其结果是,组织部门通过鼓励村支书和主任“一肩挑”、村两委委员交叉任职等制度设计,来加强党的领导。

由此,受制于选举制度和“唯选举论”,本来应当作为村级治理重要整合力量的基层党委政府,无法有效发挥作用。在调研中岛叔发现,基层党委政府面对村支书和主任互不买账的局面时,几乎无计可施,很难通过类似于过去“整队”的办法来整合村庄,除非村干部违纪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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