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安全
鼓励企业为骑车人上保险
《指导意见》明确,承租人须年满12周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约定,做到文明用车、安全骑行、有序停放;爱护共享自行车和停放设施等财物,自觉维护环境秩序。
对骑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接受企业的信用约束及管理部门的处罚;对骑行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按照公安交管部门事故认定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建立健全骑行保险理赔机制,鼓励企业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承租人发生保险理赔时,企业应积极协助办理。
在信息安全方面,企业所采集的用户身份信息应当在中国内地存储和使用,不得擅自公开、泄露或向他人提供,保证注册身份信息安全。
热点回应
北京市暂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指导意见》在功能定位部分提出,北京市暂不发展使用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
对此,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解释道,共享自行车具有多人次使用、露天停放的特征,电动自行车用于共享,主要问题是安全隐患大。骑行电动自行车与普通自行车相比,车身重、速度快,且需要一定骑行经验,发生交通事故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往往受到更大伤害。同时,充电过程和露天停放对电池的安全也有很大的影响。综合考虑骑行安全和停放秩序、道路通行条件、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和公共服务等特性,本市暂不发展使用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
恶意破坏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恶意破坏、盗窃共享单车的行为让市民深恶痛绝。《指导意见》提出加强诚信管理,完善承租人信用评价制度,制定安全骑行规范、停放守则、文明用车奖惩办法,将多次经核实确认的违规违约承租人列入企业黑名单,共同限制其使用。同时,涉及恶意破坏、盗窃等违法行为信息由公安部门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各级政府部门将加强监管。公安部门对盗窃、侵占、破坏等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公安交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北京市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骑行及乱停乱放的承租人给予处罚;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影响市容市貌的车辆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