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改委原副主任廖小波一审获无期徒刑,二审改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700万元。虽然期间也经历了刑法修正案的实施变化,但其确有“悔罪”表现。
二审期间,他检举了顶头上司——广西交通厅原厅长黄华宽受贿,一审期间,也曾检举钦州市原副市长张鸿受贿线索,被认定有重大立功表现。
改判,彰显的是保护被告人权益的法治精神。依法改判,核心在于对事实和证据的衡量,有时改判从轻,也有也会改判加刑。
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督查三处原处长李学智一审被判12年,检方抗诉,最终法院二审判决,对其加刑至14年。
事实上,李二审被判加刑,并非运气不好,而是体现了法治精神的另一面。被告人不服判决可以上诉,公诉方不服判决也可以上诉。李一审被认定涉案金额36万,二审被认定受贿金额229万。也就是说,二审最一审未判决的犯罪事实,进行了重新认定。
不论加刑还是减刑,都是精细化管理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而从社会影响上说,归根到底是要起到惩恶扬善、激浊扬清的作用。
早前报道
广东省人大副秘书长李珠江因严重违纪被双开
中国新闻网2013.7.11
据中共广东省纪委官方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海洋与渔业局原局长李珠江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