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严肃查处“四风”问题。针对总公司下属某业务单元违规打高尔夫球问题,该业务单元深圳大区追回3名责任人相关费用23.9万元,并给予党纪、行政处分,其中撤职1人、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1人、通报批评1人。总公司下属某业务单元针对其深圳公司公款买购物卡问题,对此事的主要责任人予以撤职,并进行通报;制定发布了《经理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严禁赠送现金和购物卡、消费卡、商业预付卡等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物品等。总公司下属某业务单元针对天津公司公款买礼品送礼问题,对天津物流公司原总经理作出免职处分,与公司原礼品采购负责人解除劳动合同,并对购买礼品中存在的虚报费用责任人作出行政降级处分,退还多报费用5.5万元。在此基础上,该业务单元进一步加强监督体系建设,梳理报销流程制度,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坚决制止违规公款送礼问题。针对华润金融原CEO吴丁“违规报销房租”和“用公务卡购买礼品”问题,根据核实情况,华润金融已从经济上对其进行了处罚,追回了款项。
(五)关于超额发薪、自定奖金和中长期激励问题的整改情况
总公司党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开展整改。一是停发了在任领导班子成员2013和2014年度绩效奖金和中长期激励;二是从2015年起,总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施了新的央企负责人薪酬体系与标准。针对过去多发、超发薪酬问题,总公司在任领导班子成员都主动表态:愿意退交过去多发、超发的薪酬、奖金,并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决定。总公司党委多次就此事如何处理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请示,初步明确了清退方式;三是总公司在2014和2015年分别对下属利润中心正职经理人开展业绩与薪酬水平双对标,将其所在利润中心的业绩市场水平与薪酬水平进行比较,将经理人的薪酬收入与“双对标”结果紧密挂钩;四是于2015年6月成立了总公司薪酬委员会,主要负责全公司薪酬政策的制定与管理等相关事项,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薪酬委员会主任由总公司董事长担任。2015年10月30日,薪酬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专门部署总公司薪酬自查、整改工作,以落实中央巡视组提出“对全系统薪酬情况进行彻底清理”的要求。
(六)关于巧立名目发放高额奖励问题的整改情况
总公司组织各业务单元全面梳理现有奖励项目,立即取消各种不必需的评奖项目,严格控制奖励范围、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设立各种奖励至少25项”,总公司总部自2014年起已经中止了相关奖项,同时还暂停了优秀经理人、最佳管理奖(集体奖)等奖项的评选。总公司下属某业务单元自2012年起已连续4年停发项目开发(含扩建、收购)奖励,2014年起结合薪酬标准化建设,已连续2年停发终身成就奖、优秀经理人奖、优秀员工奖、诉讼奖励等;华润信托自2014年起连续2年停发团队建设成效奖、最佳协同奖;华润银行2015年起停发精益管理奖;华润资产、华润医疗等业务单元自2012年以来未设置管理奖项。在压缩奖励项目的同时,各业务单元也高度重视奖励立项、审批、评选、发放的全流程合规性,积极健全有关制度,细化流程管控节点。
总公司还对原《特殊奖励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梳理,对2014年之前总公司所批准的25项特殊奖励进行了逐项分析,针对原办法奖项种类较多,覆盖范畴过广的问题,建议减少奖项数量与范畴为以下四项:资本运作特别奖、战略合作特别奖、不良资产处置特别奖和董事会认可的其它特别奖项。针对原办法奖励水平较高的问题,调整奖励力度:将上市奖励标准与其它奖励事项的奖励标准合并,并大幅下调了奖励标准,同时对个人奖获奖金额上限也做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