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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扶人摔伤,被扶者是否有责

2017-10-27 16:57:09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从道义上看,由受益人作出赔偿似乎是理所当然的,2万多元,不能说是一个很大的数目,一般家庭都能承担,可如果是一个天文数字,又该如何承担?这个时候,赔或不赔都不是那么好下定论的。《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所以不管老太太是自己摔倒的,还是被李某撞倒的,李某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这不仅是出于道义,出于感激之情,更是出于法律规定的责任义务。但这种责任也不应该被无限放大。补偿与赔偿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不能混用。法律还是应该本着事实和法律条文作出公正的判决的,不能顾了一头却忽视了另一头,需要在权利和责任、行为和后果之间取得平衡。

因为法律界定不清的后果在彭宇案上有直观的体现,虽然最高法对彭宇案作出了澄清,可是暴露出的问题却深刻地影响了社会,以至于遇到老人摔倒该不该扶成了社会一大问题。同样的,如果判决不能在被老人扶后赔钱的事情上有理有据,是否也会产生有人主动见义勇为,有人则不敢接纳的局面呢?

法律是行为的准绳。一味地追求道德上的完美、居高临下,很难带来法律、社会效果上双赢的结果。(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关键词:老太扶人摔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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