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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衙门”有大“买卖” 人防办主任不讲原则收贿

2018-06-21 09:09:15  正义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冷衙门”里的大“买卖”人防办主任不讲原则收贿超424万

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及其公司在人防设备采购、人防工程设计审批验收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贿赂424万余元——

人防办主任的“生意经”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在和平时期,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人防办”)并不为普通百姓熟知,算是个“冷衙门”。可没想到,腐败官员在“冷衙门”里也能经营大“买卖”,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防办即曝出腐败大案。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0年期间,桂林市人防办原主任赖月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及其公司在人防设备采购、人防工程设计审批验收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受贿424万余元;此外,他还擅自同意他人在国防坑道工事口部,以建伪装房的名义建设房屋,违章建筑面积总计27720余平方米,这些房屋不能满足战时人防工程的使用需要,导致人防功能完全丧失,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到案后,赖月亮供述了人防系统的“生意经”。人防部门也并非没有职权,很多人防设备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以及很多个体建房户都愿意以金钱铺路,接近他这个“一把手”。在赖月亮看来,手中的权力就是交易的筹码,做官就是做生意,帮人必须有回报。


尝到“潜规则”的甜头

人防工程是战时掩蔽人员、物资,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场所,也是实施人民防空重要的物质基础。根据相关规定,民用建筑达到一定的规模时,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或按照相应规模向国家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国家对于人防工程的配套面积和抗力等级等有着严格的规定。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批、设计审查、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是人防办的重要职责。然而,在赖月亮这里,重要职责竟成了他捞取个人好处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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