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8日讯,“我接受调查后,我母亲就被气死了。我父亲86岁了,我估计等我出去也见不到他了。”这番令人唏嘘的忏悔,出自昆明市原副市长、政法委原书记杜敏之口。
长安街知事发现,中国裁判文书网7日发布的一份判决书显示,2016年3月落马的杜敏犯受贿罪,一审获刑11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杜敏出生于1957年10月。17岁即参加工作的他,曾任云南路南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
虽然学历不高,但杜敏早年的仕途可谓一帆风顺,35岁即任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备受组织器重。随后升任昆明市副市长、政法委书记等职。2011年1月出任云南警官学院党委书记,2015年年底又担任云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之职。
前后40多年时间里,杜敏深耕公安和政法系统,职务一步步升高,逐渐成为了“家族的骄傲”。然而,就在即将退休之际,59岁的他终于东窗事发——2016年3月22日,云南省纪委发布消息,杜敏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杜敏的问题始发于其担任昆明市公安局长时期,此后20余年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多家公司老板的贿款,共计人民币1111万余元。长安街知事发现,杜敏和老板勾肩搭背,不仅大肆敛财,还反过来把赃款借给老板放高利贷,赚取高额回报。
判决书显示,2008年,杜敏到长江商学院读EMBA课程,其间认识了昆明浩帆商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某。几次接触后,两人变得“如胶似漆”。每逢中秋节和春节前,赵某都会给“上供”,几年间送出的礼品价值12万元。
“不懂法又不学法,得过且过让我深陷绝境” ●忏悔人:李先试 ●原任职务:江苏省盱眙县供销社主任 ●涉案罪名: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