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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受贿千万:曾获三八红旗手称号

2018-04-27 08:33:54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王红珍表示,检方的指控基本属实。但医院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均有采购流程,设有专门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委员会,科主任提单后交到采购办。医院每个季度开会,由科主任宣读采购理由,其他参会负责人发表意见,院长最后发言。“如果药品或器械本身不合格,没有被大家通过,我也没有独断专行的权力。”

办案人员介绍,该医院是院长负责制,王红珍任“一把手”时颇有威望,行贿受贿行为相对私密,因此不易被监管和发现。

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受贿千万:曾获三八红旗手称号

行贿人冯某。

起诉书指控的16项犯罪事实中包括,她于2005年至2012年间,为三家公司承揽医院的彩超机等医疗器械供给业务提供帮助,先后三次收受公司负责人陈某给予的150万元。检方调查发现,这些医疗器械业务全部符合医院招投标程序,三家公司中标后,作为好处费的钱款先打到王红珍亲属银行卡上,再转到她手中。

此外,2009年6月至2014年5月期间,王红珍为某公司承揽该医院的产后健康恢复、合作月子会所等业务。此后双方又经历续约和提前解除协议,最终医院返还该公司前期投资款491万元。部分钱款转至该公司负责人吴某账户,吴某再将125万元转给王红珍。

写下“悔过书”作为负面教材

“现在回想,一切源于17年前,那时收受药品回扣是行业‘潜规则’,我因为不懂法,以及自己的贪欲和私欲,没有把持住……”王红珍在法庭上说。

新京报记者从相关办案人处了解,王红珍曾多次获得昌平区“三八”红旗手称号,还曾于2009年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选为“全国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2013年升任昌平区卫生局副局长后,她还在一年左右时间里,兼任昌平妇幼保健院的党总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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