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昌平妇幼保健院原院长王红珍,在法庭上受审。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原标题:昌平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受贿千万受审
4月26日,北京昌平区妇幼保健院原院长王红珍受贿案,在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王红珍于2001年下半年至2015年初,利用先后担任昌平区妇幼保健院院长、党总支书记,昌平区卫生局副局长,昌平区卫计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16名商人在医院开展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供货、身体检查、医疗服务项目合作等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100余万元。
“属实。”法庭上,头发花白的王红珍承认相关指控,并对所作所为追悔莫及。
行贿人刘某。
被控13年间收受16名商人贿赂
根据指控,王红珍任职期间,几乎在医院各个业务项目上“以权换钱”。
起诉书指控,王红珍在任职13年间共计收受16名商人的贿赂,她进行的权钱交易涉及医院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医疗器械耗材供给、月子会所合作、电子宫颈刮片业务、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智力和微量元素检测、两癌筛查以及医院照明改造、物业和绿化施工改造。其中最多一次受贿400余万,少则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