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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男子入职体检查出艾滋丢工作 起诉公司要求签劳动合同

2018-01-19 07:55:5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如果劳动者被查出艾滋病,用人单位如何处理?《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用人单位不仅不能辞退检测出艾滋病的劳动者,还要更加尊重和依法保护其平等就业的合法权利。”陈永福律师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应创造条件,扶持有劳动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和工作。

陈永福认为,四川男子谢鹏在通过劳动试用期后,公司以其检测出艾滋病、“体检不合格”为由,拒绝录用,这缺乏法律依据,或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不过,法律也规定了因劳动者伤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陈永福律师介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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