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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远案改判无罪 20年沉冤终得昭雪(图)(2)

周远案改判无罪 20年沉冤终得昭雪(图)(2)
2017-12-01 09:39:37 澎湃

但在后来的判决中,法院认定霍勇实施了从1996年春到1998年8月间的6起侵害女性罪行。霍勇被判处死刑后,已被枪决。霍勇的出现,让周远的母亲李碧贞坚信作案者并非周远,遂向当地警方和法院申请重审。1999年4月8日,伊宁中院做出第二次判决,死缓改判无期,周远不服再次提起上诉。1999年5月12日,新疆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2000年11月9日,新疆高院终审判决周远无期徒刑,将认定的犯罪事实由七起改为五起。

此后,李碧贞一直为儿子的案件申诉,2011年12月,周远案被提起再审,但再审依然认定周远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成立,但量刑由无期徒刑改为十五年有期徒刑,此时距其期满已不足半年。周远的另一名代理律师刘征告诉澎湃新闻,周远案从一审到第一次再审,由于证据不足,认定的犯罪事实,从7起案件减少到5起,最后逐步递减到2起。2012年5月,周远刑满释放后,开始与母亲不停申诉。

2013年7月18日,最高法指令新疆高院重新审查此案。2016年11月18日,最高法作出再审决定书,再审决定书显示,最高法经审查认为,新疆高院2011年以故意伤害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周远有期徒刑15年的再审判决“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2017年8月25日,新疆高院对周远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刘征说,在审理当天,检察机关也曾表示这个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11月30日,新疆高院再审改判周远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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