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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向美寄古币遭羁押810天 获释申请天价赔偿(1)

2017-02-19 03:45:06  民主与法制时报    参与评论()人

老人向美寄古币遭羁押810天 获释申请天价赔偿

武汉一老人在郑州向美国邮寄古钱币时被逮捕,当事人原本要被判重刑,但案件侦破单位最后以撤案收场。老人在看守所度过了810天。日前,他向办案单位提出3450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

发自武汉、郑州

2月7日下午,蒋季春来到郑州海关缉私局法制科,他向该局递交了3450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后,工作人员颇为惊讶。

蒋季春今年73岁,是湖北省武汉市一名退休工人。8年前,他因在郑州向美国邮寄古钱币,被郑州海关缉私局抓获。

当年,该案轰动一时,媒体称之为河南“首例走私古钱币案”,中央电视台对此还进行了长达16分57秒的专题报道。蒋季春彻底背上了文物贩子的恶名。

但蒋季春历经刑拘、逮捕、公诉后,案件却意外回到原点。法院先中止审理了此案,检方又撤回起诉,郑州海关缉私局最终撤销了案件。这个过程中,蒋季春在看守所被羁押810天。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调查发现,蒋季春案之所以出现颠覆性变化,是因为案件侦办单位和法院分别委托的文物鉴定机构,对文物级别做出了截然相反的鉴定结果。

河南省文物局官员吴天(化名)表示:“从程序上说,双方鉴定都没问题,但该依据哪种结果,在制度上有缺陷,这种短板和不足,短期内难以解决。”

向美国邮寄古币被逮捕

蒋季春往国外邮寄古钱币起因是为了儿子。当时,他的儿子在美国读书,为了让其在异国有更广的社交,蒋季春从国内购买了古钱币邮寄过去。最开始,蒋的儿子只是拿古钱币送人,后来变成了销售,而且需求量越来越大。

蒋季春说,这些古钱币大多从武汉一个文物市场购买,其中有战国时期刀币,也有唐朝和宋朝等年间的圆形钱币,“都是一般文物,并不值钱,我常常论斤买。”

“北宋时期的钱币,最开始为20元1市斤,后来每市斤涨到30元,最高时也才50元,而刀币价格早先是20元1个,最贵时为每个100元。”蒋季春还称,“这种古钱币,在各地文物市场上,都大量存在。”

从2004年起,蒋季春开始在武汉向美国邮寄古钱币,但他并未向海关申报及取得文物出境鉴定部门核发的《文物出境许可证》,因此曾遭受过行政处罚。

后来,他只好转战西安、郑州等地邮寄。

2008年9月27日,蒋季春以“ZhangDawei”名义,分别在郑州市邮政局铁路局邮政所、大学路邮政所、淮河东路邮政所、花园路邮政所向美国寄出4封国际挂号信,在信中,他夹带了23枚保存完整的刀币和8枚圆形钱币。

寄出后,蒋季春返回武汉。然而他不知道的是,这些信件被郑州海关查获。

2008年11月6日,郑州海关缉私局委托河南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对涉案物品进行鉴定,该委员会由河南省文物局文物安全处管理,省内各个文物类别的顶级专家都在里面。

11月7日,委员会成员夏志峰、王龙正、陈敏对涉案文物做出“豫文物鉴字[2008]第52号”(简称52号鉴定)鉴定,认为23枚刀币是战国时期赵国铸造的流通货币,8枚圆形钱币,是唐朝皇帝肃宗李享年间铸造的货币,两者均是“三级文物”。

这些专家采取的是最传统的鉴定方法,他们根据历史上不同时期古钱币的特征,依据《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文化部2001年第19号令),通过对鉴定涉案物品的外部形态进行观察、分析、判断后,确定除涉案物品的年代、真伪和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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