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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业委会状告物业:还我小区广告费

如今,小区已成为商家的广告战场,但铺天盖地的广告是如何进来的?广告费究竟有多少?广告收益到底该归谁?对于这些,却少有业主知情,而由此也频频引发小区植入广告的纠纷诉讼。近日,长春市南郡水云天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就将长春市南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想讨回近3年的广告收益。

业委会:因更改合作方式没谈拢物业要撤出,索要61万小区广告收益遭物业拒绝

合同到期想更换合作方式

长春市民马先生是第二任南郡水云天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主任,马先生说:“我们这个小区的物业,是小区刚建成的时候就存在的,管理模式跟其他小区一样,叫 包干制 ,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就仔细分析过这种模式,大家都认为需要更改一下。”马先生说,南郡水云天小区是2006年建成交工,小区2013年才成立第一届业委会,第二届业委会是在2016年12月28日成立的。“2016年12月31日,物业和我们的合同到期了,在准备续签时,我们提出要改成 酬金制 的合作管理方式,物业的法人代表赵女士明确表示,如果是 酬金制 ,她们就不再续约了。”马先生说,之所以要改变合作管理方式,是因为之前的“包干制”并不透明,资金的流向以及使用都是不公开的,且业委会基本没有监管的权力。

“现在很多一线城市,包括国外已经实行酬金制的方式,效果非常好,业委会能够代表业主发声,监管资金和维护、维修小区,让资金透明,让业委会有力度。”马先生说,所以更改合作方式势在必行。

物业说退出又反悔了

2016年12月16日,物业公司法人代表赵女士在小区电梯内张贴了《致全体业主的第一封信》,明确表示要按照历年的合同方式继续服务,否则合同期满将退出南郡水云天小区。“既然他们不能接受,业委会就准备开始招标了,有不少物业公司愿意尝试 酬金制 这种方式,所以我们就与物业沟通,要让他们尽快交接。”马先生说,物业也同意了,并且小区开发商长春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老板也曾电话通知业委会,与业委会双方共同起草的《交接函》,已经交给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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