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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打造“长三角放心消费示范城市”

2017-09-08 06:46:5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1041家企业承诺无理由退货

嘉兴打造“长三角放心消费示范城市”

章鸣泽 宣应 苗成芳 文/摄

在嘉兴分会场,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马青,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市市场监管局王根良局长出席活动并讲话。嘉兴市戴梦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代表宣读了无理由退货承诺并做出了表态发言。

企业主动响应 勇当“放心消费”主角

“嘉兴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系列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全市有1041家企业主动响应并作出了无理由退货承诺,有111家企业参加今天的现场公开承诺活动。”这是市市场监管局王根良局长向杭州主会场所做的报告。据了解,《消保法》规定的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仅限于网络购物,目前国家法律对线下实体店购物尚不实行无理由退货。因此,本次活动的“无理由退货”,主要指线下实体店购物,同时也包括网络购物,且网购的退货时限和商品应高于国家法定要求。

王根良表示,“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是写入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的一项重点工作。前期,嘉兴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的意见》要求和相关会议的部署,积极推进“放心消费”行动在嘉兴的落实,包括印发《实施意见》、建立消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放心示范单位申报、消费体验评价和消费义工队伍招募组建等。而这次全省同步组织开展“万家企业无理由退货”社会承诺百城联动活动,是“放心消费”行动从前期的政府发动、部门联动,走向经营者站上前台,当好“放心消费”主角标志。

王根良强调,此次做出承诺的企业要把“无理由退货”公开承诺的内容,主动对外公示,接受消费者的监督;要完善各项消费维权制度,对外做好公开,对内做好员工培训、宣贯,使加强消费维权、推进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成为企业内部的行动自觉。不能把承诺当成口头说说,把制度往墙上一挂了事,要落实到每一位员工、每一个流程,每一个细节。

据了解,嘉兴市出台的《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在嘉兴”行动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表示,以把嘉兴打造成为“浙江放心消费标杆城市”“长三角放心消费示范城市”为目标,建立健全促进放心消费的机制,扎实推动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均走在全省前列。

义工抽查体验 “放心消费”社会监督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王马青副主任向四支放心消费社会监督义工队(商店、网店、餐饮、景区)授旗。他们将对企业无理由退货全程监督,开展常态化抽查式体验,督促不履行承诺的企业及时改正,对于已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收回标识标牌,撤除名单,并统一向社会公示。据了解,此次“放心消费”系列创建和以往政府主导认定有很大不同,淡化了行政审核,突出消费体验和专家评估。由他们来完成消费评价,充分体现了放心不放心消费者说了算、社会说了算。目前,嘉兴全市已建立义工队伍28支,共有消费维权义工815名。

“各位消费义工要从消费者的视角、用消费者的声音来发表观点与看法,评判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到底放心不放心。要坚持消费者完全认同、消费者完全满意的原则,以消费者的感受、感观、感知,去实事求是的评判,体现‘放心消费’的公开化、群众化、社会化。在操作程序上,要通过暗访去实地消费体验,去感受商品与服务质量的好坏,然后将意见反馈给行政部门。而我们市、县两级的市场监管局和消保委,要认真组织培训,加强指导和督导,讲细讲透操作内容,让义工熟悉操作流程,提高体验评价的质量。”王根良强调。

王马青副主任也对推进“放心消费在嘉兴”行动作了进一步强调,要求不断提高对“放心消费在嘉兴”行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嘉兴在中国地级城市小康经济指数排行中名列前茅,我们要营造与嘉兴发展水平相匹配的放心消费环境,增经济发展的动力,展示城市良好底蕴与形象。还要落实好‘放心消费在嘉兴’行动的主体主责,以‘无理由退货’承诺为载体形成倒逼机制,让广大经营主体承担起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发挥各方力量,不断使‘放心消费在嘉兴’行动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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