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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打造“长三角放心消费示范城市”

2017-09-08 06:46:5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1041家企业承诺无理由退货

嘉兴打造“长三角放心消费示范城市”

章鸣泽 宣应 苗成芳 文/摄

在嘉兴分会场,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马青,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市市场监管局王根良局长出席活动并讲话。嘉兴市戴梦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代表宣读了无理由退货承诺并做出了表态发言。

企业主动响应 勇当“放心消费”主角

“嘉兴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系列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全市有1041家企业主动响应并作出了无理由退货承诺,有111家企业参加今天的现场公开承诺活动。”这是市市场监管局王根良局长向杭州主会场所做的报告。据了解,《消保法》规定的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仅限于网络购物,目前国家法律对线下实体店购物尚不实行无理由退货。因此,本次活动的“无理由退货”,主要指线下实体店购物,同时也包括网络购物,且网购的退货时限和商品应高于国家法定要求。

王根良表示,“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是写入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的一项重点工作。前期,嘉兴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的意见》要求和相关会议的部署,积极推进“放心消费”行动在嘉兴的落实,包括印发《实施意见》、建立消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放心示范单位申报、消费体验评价和消费义工队伍招募组建等。而这次全省同步组织开展“万家企业无理由退货”社会承诺百城联动活动,是“放心消费”行动从前期的政府发动、部门联动,走向经营者站上前台,当好“放心消费”主角标志。

王根良强调,此次做出承诺的企业要把“无理由退货”公开承诺的内容,主动对外公示,接受消费者的监督;要完善各项消费维权制度,对外做好公开,对内做好员工培训、宣贯,使加强消费维权、推进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成为企业内部的行动自觉。不能把承诺当成口头说说,把制度往墙上一挂了事,要落实到每一位员工、每一个流程,每一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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