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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

2017-07-05 05:42:4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继续共同举办文化节、文化日、电影节、电视节等大型文化活动,鼓励两国专业文化机构、艺术院校、艺术院团加强联系,深化合作。双方支持两国文化中心积极开展活动,高度评价建立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常设展览馆的工作。

——集中力量办好中俄冬季和夏季青少年运动会、“丝绸之路”国际汽车拉力赛等亮点活动。双方商定以筹办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推动冬季运动项目、人才培养和运动科学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支持两国有关机构积极合作落实2016年至2017年中俄媒体交流年活动计划。双方指出,举办媒体交流年有助于加强两国媒体新闻领域合作、举办大型媒体活动、推广广播、电影与电视节目、翻译出版图书、扩大无需国际通讯社中转直接进行的视频资料和日常信息交换,以及加强其他领域合作。

——促进旅游活动,进一步扩大双向旅游交流规模,完善市场规则,推动旅游交流便利化,优化基础设施,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丰富服务种类,推动历史和红色旅游合作深入开展。

——继续鼓励中俄青年友好交流,开展百名青年代表团互访项目,互学互鉴,传承中俄世代友好理念。

——加强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合作,重点在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灾情通报、救援技术分享、专家培养、经验交流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

——在卫生领域积极协作,包括在灾害医学、疾病防控及卫生防疫等领域开展共同行动,在中俄医科大学联盟基础上扩大高校医学机构联系,开展现代生物医学技术应用领域的合作,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领域继续开展协作。

——继续促进两国档案部门之间的合作,包括交流档案工作先进经验,筹备联合出版文献,实施办展项目,在现存档案文献基础上研究中俄历史及两国关系。

——加强双方在对方境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方面的合作,在已有合作经验基础上制定并签署关于一揽子问题的新政府间协定。

——继续发挥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作为两国民间交往主渠道的作用,配合两国关系发展的重大主题,积极推动和开展灵活多样的民间交流与合作,对官方外交形成有益补充。

国际协作

中俄是建立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两大邻国,同为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胜国、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主要新兴市场国家,认为当前国际形势仍然复杂多变,双方有责任、有义务、有必要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开展更加密切有效的协作,共同促进地区及世界的和平稳定和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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