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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

2017-07-05 05:42:4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莫斯科7月4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应俄罗斯联邦总统弗·弗·普京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17年7月3日至4日对俄罗斯联邦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元首在莫斯科举行会晤。习近平主席还会见了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德·阿·梅德韦杰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以下称“双方”),声明如下:

双方秉持2001年7月16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宗旨和原则,着眼两国人民的愿望,顺应合作共赢的时代发展潮流,开创性建立新型国家关系,其基础是相互尊重、平等信任,核心价值是相互支持,目标是两国人民共同繁荣。实践证明,中俄关系成熟稳固,不因外部环境影响而改变,是当今世界大国、邻国和谐共处、合作共赢的典范。中俄关系已超越双边范畴,成为维护国际战略平衡与世界和平稳定的重要因素。

新的历史条件下,双方将致力于进一步发展和巩固平等信任、相互支持、共同繁荣、世代友好的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推动深化政治互信、务实合作、安全合作、人文交流、国际协作。

政治互信

双方强调,牢固的互信是中俄政治关系的本质属性和最重要特征。

双方一致同意,无论国际形势如何变化,都将恪守《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相互视对方为外交优先伙伴;遵循两国元首达成的共识,相互支持对方维护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等核心利益的努力,支持对方走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支持对方发展振兴,支持对方推行自主的内政方针。

两国元首将继续发挥对双边关系的战略引领作用。

双方将:

——保持高层密切交往。根据国际形势和两国关系发展需要,调整、充实和完善现有高级别对话交流机制架构、职能和内涵。

——充分发挥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在统筹规划和推动两国务实合作方面的主导作用,保持投资、能源、人文、经贸、地方副总理级合作委员会高效运转,推动两国务实合作提质升级。

——加强立法机关协作,不断丰富合作机制内容,密切在多边议会组织框架内的沟通与配合。

——支持中国共产党同俄罗斯主要政党保持机制化交往,交流治党治国经验,增进相互理解与信任,推动双边关系整体发展。继续在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纪委监察部与俄总统办公厅建立的交流合作机制下开展全面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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