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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贷持牌经营或成趋势

2017-11-15 07:41:3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据媒体报道,重庆市金融办也于11月6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现金贷业务自查的通知》,要求各公司要对自设立以来开展的现金贷业务情况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贷业务名称、额度、期限、利率、放贷对象、获客方式、贷款用途、资金来源、收贷方式以及是否存在负面舆情、举报投诉等。重庆市金融办要求各机构对现金贷产品逐一填报,不得隐瞒,并将据此对部分公司现金贷业务进行重点检查。

记者注意到,其实早在4月7日银监会就下发了《指导意见》,要求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确保出借人资金来源合法,禁止欺诈、虚假宣传;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有关规定,不得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互联网法律部主任李亚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除了上述银监会《指导意见》,今年4月,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也明确指出部分现金贷平台存在两个问题:第一,名为现金贷,实为高利贷,根据媒体报道,现金贷平均利率为158%,最高的“发薪贷”利率高达598%,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稳定;第二,风控基本为零,坏账率极高,依靠暴利覆盖风险。随后,该联合工作办公室又下发了《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补充说明》,就现金贷业务活动主要业务特征、核查处置依据进行说明,并要求有关部门协助排查出具有利率畸高、实际放款金额与借款合同金额不符、依靠暴力覆盖风险等特征的平台名单。

“由此可见,对于现金贷的态度倾向于认定其为危害市场的‘高利贷’活动,有披着合法外衣行不法之实的嫌疑。因此,监管层对于现金贷正在逐步进行政策收紧,对市场正本清源,加强对现金贷业务的监管。”李亚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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