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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银行连吃四罚单 未严格落实内控和案防等违法违规

2017-10-20 14:27:55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0日讯 昨日,廊坊银监分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未严格落实内控和案防要求等不审慎和违法违规行为、违反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廊坊银行以及相关责任人共计收到四张罚单,罚款总额达60万元。

  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未严格落实内控和案防要求等不审慎和违法违规行为,廊坊银行被罚款人民币35万元。廊坊银监分局责令廊坊银行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因违反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廊坊银行被罚款人民币25万元。廊坊银监分局并责令廊坊银行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对廊坊银行违反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负有管理责任,王娜、王爽被警告。

廊坊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廊坊银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廊银监罚决字〔2017〕1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李德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严格落实内控和案防要求等不审慎和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35万元,并责令廊坊银行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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