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保护英烈,以法律的名义

2018-06-13 18:10:59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这为英烈精神融入国家血脉和民族灵魂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对于推动形成捍卫英烈、学习英烈的良好社会氛围具有重大意义。”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虞浔表示,随着法律正式实施,如何把法律条文转变为看得见、摸得着的行为规范,关键还在于实施,要真正发挥法律的指引和规制作用。

“立法已经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民政、文化、新闻、网信、工商等部门都被赋予了相应职责。接下来应当依法压实责任主体,要求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积极履行法定责任,在开展英雄烈士抚恤、规划建设纪念设施、加强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依法监督管理有关网络信息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构建完善的英雄烈士保护监管体系。”虞浔说,激活法律实施要靠一个个具体的案例,要通过实际案例对公众进行普法教育,让保护英雄烈士的法律精神进一步深入人心,引导公众清晰认知亵渎英烈行为的法律责任,促使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尊重英烈的价值取向。

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保护民族情感、社会信仰

英雄烈士保护法的一大亮点是建立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制度,规定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我国首次以特别法授权的形式,突破了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规定,将检察机关所保护的公共利益从客观物质层面拓展到社会意识形态领域。

为什么要赋予检察机关针对此类案件的公益诉讼职责?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表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既有法定的履职手段和履职保障,也有专业化的人员队伍,与英雄烈士近亲属相比,具有一定优势,“和普通人相比,检察机关能做到全面调查收集证据,充分运用各种调查手段。”

关键词:法律实施精神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