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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英烈,以法律的名义

2018-06-13 18:10:59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5月1日,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生效,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得到法律强有力的保护。

短短一个月来,英雄烈士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下发通知,要求依法惩处侵害英雄烈士权益、亵渎英雄烈士形象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司法保护作用;文化和旅游部部署查处丑化恶搞英雄烈士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各主要互联网文化单位共下线涉嫌违规视频6万余条,清理有关信息1.7万余条,处置违规账号8030个;江苏、山东、湖南、四川、宁夏等多地检察机关针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等问题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程序。

“昨天你用生命捍卫我们,今天我们用法律保护你。”真挚的话语道出人们对英雄烈士的敬意和爱戴。

英雄烈士保护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等为了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幸福而牺牲的英雄们是我们崇拜的精神偶像。

然而,近年来,社会上有些人以“学术自由”“还原历史”“探究细节”等为名,不断丑化、诋毁、贬损、质疑英雄烈士,歪曲历史,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质疑董存瑞的英雄事迹、公开调侃邱少云烈士、否定“狼牙山五壮士”真实性……这些行为引起社会各界愤慨谴责。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针对种种乱象,社会公众关于立法保护英雄烈士的呼声不断高涨。2017年的全国两会上,有251人次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一些群众来信,建议通过立法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针对维护英烈权益,应完善相应的司法解释和政策法规。”

关键词:法律实施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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