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看一组数据。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5年我国职工平均工资为63241元,北京市为85038元,上海市为71269元。显然,12万元的年所得已经不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高收入了。但是,个税申报的年薪12万元这个标准却10年未变,当下需要因时制宜进行改变吗?
专家:12万元申报起点不需要改变
12万元的年薪,平均1万元月薪,不说是在北京,即便在省会城市也并非遥不可及。
比如,不少省会城市的一些销售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经理级别的管理人员,已经可以达到这个水平。然而,他们的背后,很可能需要赡养多个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成员。从家庭层面看,这些年薪12万元的人,他们可能是被“高收入”了。
在国际上,个税申报存在多种状态。资料显示,在美国,常规个人所得税共有5种申报状态,即单身申报、夫妻联合申报、丧偶家庭申报、夫妻单独申报及户主申报。而且,纳税人会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把各种不同来源的收入总和按规定扣除,而扣除内容的选择和标准也不尽相同。也就是说,同样收入的两对夫妇,有孩子和没有孩子所缴纳的税收相差就很大。
在业内人士看来,我国由于没有考虑家庭因素,让12万元的强制申报起点显得有些僵化。
在汪德华看来,当时选择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群体进行纳税申报,是为后续要实行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进行试点探索积累经验,这个数字并不具有特别的含义。
至于目前是否需要将《办法》规定的12万元年收入的标准提高?刘剑文的回答甚为果断:“没有必要。是不是属于高收入和自己申报是两码事,不要混在一起。虽然12万个税申报更多强调的是对高收益的监管,但另一个方面还存在提高市场接受度的角度问题。目前看,年收入超过12万元进行纳税申报是强调程序上的一个义务。”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王红茹|北京报道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7年第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