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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12万元个税非划分高低收入标准 不需改变(4)

2017-04-11 07:31:42    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评论()人

“特别是我国要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个人收入来源如何综合是征管面临的主要问题。”汪德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对个人的跨区域收入信息难以掌握,“有关部门要解决如何实现对个人收入和支出信息的获取、部门共享等一系列问题,也就是政府的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

申报目的是为加强高收入人群的监管,12万算是高收入吗?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参加了2005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的听证会,也是当时20个陈述人之一。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有两个重要内容:一个是费用扣除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主要是照顾广大低收入群体;另一个是实行年收入超过12万元自行申报纳税,主要是为了加强高收入者的征管。

尽管当年出台的《办法》里并没有说明12万元属于高收入范畴,但是,这个数据已经被人们默认为是高收入的代名词,甚至引发了争议。

最近一波比较激烈的讨论发生在去年。去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一时间,怎样界定高收入者成为舆论热点,于是,有人拎出来2006年出台的《条例》,认为年薪12万元以上应被认定为高收入者,甚至认定这部分人群也将是税务机关未来加大税收调节的重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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