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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12万元个税非划分高低收入标准 不需改变(5)

2017-04-11 07:31:42    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评论()人

对此观点学者并不认同。杨志勇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个税申报政策制定时,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确实是收入比较高的群体。即便是现在,12万元在中西部和三四线城市,依然算是高收入;但是,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显然不能算是高收入。因此,如何界定高收入,各地情况会有差别。

记者注意到,无论是《条例》,还是《办法》,两个文件中并没有任何认定年所得在12万以上属于高收入的字眼。这就意味着,年薪12万元并非是科学的高收入标准,况且国家也并未公布高收入者标准。

“其实,这仅仅是税务机关为了对一定金额所得的个人进行征收管理而制定的管理规定,是一个程序性规定。”刘剑文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介绍,12万元主要是根据当时国家统计局的一个收入群组的划分数据进行测算的,而且12万元的收入在当时全国人均收入中算是一个比较高的标准。

有数据佐证。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是18364元,这一数据在北京为32808元,上海为26823元。由以上数据可见,2005年的年所得12万元,是当时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5倍,是北京的3.5倍多,是上海的近4.5倍。

可见,2005年年所得12万元,在工薪阶层中算是高收入了。然而,10年过去了,且不说房价涨了多少倍,一碗水饺的价钱都涨了好几倍,老百姓的工资收入更是翻了几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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