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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徒变庄家“好闺密”双双获刑

2017-04-10 14:37:37    石狮法院  参与评论()人

石狮日报讯石某与郑某两人因喜欢打麻将结识还发展成好闺密,没职业没收入的她们开了赌场,这样一来不仅自己可以打,还能从中抽头获利,仅三个月就抽水10万元。日前,石狮法院就此案进行审理,两名被告人因犯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处罚金六万元及有期徒刑六个月处罚金五万元。

今年42岁的石某,四川人,是个单亲妈妈,案发前处于无业状态,却十分爱打麻将,还曾因赌博被石狮公安局行政罚款500元。“我和郑某是多年前打牌认识的好朋友,都喜欢打麻将,就决定一起开个麻将场。”据石某供述,2016年8月1日,她们经朋友介绍在市区金盛路附近租了一间办公室,还买来两张麻将桌,供他人打“四川麻将”进行赌博,还有另外一张桌子用来让人打扑克。

“如果赌‘四川麻将’,放炮每小时抽50元,自摸每小时抽100元;如果打扑克就按时间来抽水……”据郑某供述,为抽取油水,她们还制定了一套规则。每天到下午,她们就开始打电话给朋友,叫他们来赌博,有时候人数不够,她们自己也会参与赌博。据了解,该赌场一般从下午一两点开到次日凌晨三四点,石某和郑某两人一般分两班来看场,除参与赌博,她们还负责提供茶水并抽取油水。

2016年11月9日晚,郑某因身体不舒服先走,留石某一人看场。次日凌晨,该赌场被查获,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石某及10名参赌人员,扣押赌资人民币41195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600元及赌具麻将两副。得知石某落网后,同年11月14日,郑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案发后,石某、郑某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0万元。

经石狮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郑某共同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郑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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