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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错被关押12年:我是司法进步的代价(5)

2016-01-30 10:03:42  中国新闻周刊    参与评论()人

在2015年12月28日,湘潭中院做出决定,给予曾爱云127万元国家赔偿。对比同类案件的赔偿金,这个数字没有给他和家人丝毫安慰。“当时还是学生,关押时间长,又长期佩戴戒具,我被消磨的不是钱能弥补的。”

2016年1月6日,《人民法院报》评选出了2015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湘潭中院审理的曾爱云案位列第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说:“曾爱云涉嫌故意杀人案是近年来又一起被平反的错案,表明了司法机关自我纠错的勇气。”

但第二天,湖南省司法厅的官员将省政法委的意见转告给钟致远:127万的赔偿不会改变。没有规定政府要为他安排工作,如果一定要安排不能在长沙,只能在邵东县。并要他告诉曾爱云:“不要再进行媒体炒作。他在这个案子中已经是结果最好的。”

65岁的钟致远说话依然铿锵:“公检法犯错误,改就是了。现在他们有错误只想捂着、盖住,没有人被追责,以后司法改革怎么改?”

当时,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约有二十多人,其中两名办案人员何永奇和张新强,先后因行贿受贿而被判刑。而曾经的公诉人之一王东晖的履历上还写着:“从检20年来,主办各种刑事案件四百多件,无一起错案和瑕疵案件。”

钟致远被评为2015年湖南省法治人物,当地媒体没有报道他为曾爱云辩护的经历,因为“这个案子对湖南省公检法有负面影响”。12年来,他青丝尽退,依然相信法律。如今,却突然感到失望,决定不再继续注册当律师了。

用了3年时间,曾爱云脚踝上的厚茧终于消失,现在他却时常因为梦见戴上手铐脚镣而惊醒。他是个闲不住的人,专业知识荒废了,他无法找到一份让自己心理平衡的体面工作。为了生计,他到县城的超市打工,每天80元,而长时间戴戒具让他腰肌劳损,他站不久也坐不住。现在他还时常待在小房间里发呆,“和在看守所里发呆没什么区别,注意力还是在案子上。外面世界很大,我的内心更小了。”

被释放后,曾爱云回过一次学校。同样是一个晚上,他走了一遍2003年10月27日晚上的路,在李霞宿舍旁边的沐风亭坐了10分钟。他有些恍惚,以前30分钟就能转完的学校,如今走了40分钟也不到一半。男生宿舍楼下的篮球场不见了,工科楼重新装修,旁边又新建了一个6层的机械楼。“上次在学校,我还是大好年华、踌躇满志。”那时,他辞去国企工作读研,希望毕业后能进入一家“努力就能有回报”的跨国公司,上海、广州是他的梦想。如今,留在长沙也成了奢望。

原来国企的同事向他吹牛:“现在负责的项目,手上管理着上亿资金。”曾爱云不敢信,只知道呵呵傻笑。曾爱云本是这批同事中最早被提拔成车间副主任的人。“现在我是个三无人员,前途渺茫。大学应该是最值得回忆的时光,但却是我最伤心的地方。”

几个月后,老同学们也聚到一起。饭桌上,陈华章当年的室友告诉曾爱云,案发前几天,陈华章曾在寝室说:“做梦梦见勒死了人,很爽。”因为看到李霞作证而被关押,他们当年没有人敢说出这个细节。

如今,曾爱云不怨李霞,也不怨这些老同学。他举起酒杯,杯子碰在一起。他说,他听到梦碎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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