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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长家中搜出7根金条 副局长赃款藏父母鞋柜(6)

2017-05-17 01:35:07  深读    参与评论()人

郭建军说,王书平前四次送的20万元他都放在家里,一直没花。2016年4月,他以妹妹郭某的名义存入合作社。第5次是2015年下半年,定兴县教育局想采购科大讯飞班班通软件,他把采购意向告诉了王书平,问他有没有这个资源。后来王书平取得了代理权。2015年年底,教育局决定招标采购班班通配套教学资源平台项目,项目标的是186.4万元,王书平以长安区方元图书中心中标。2016年2月初,项目验收合格拨款后,王书平送给他20万元现金,他当天就以妹妹郭某名义存到了定兴县新天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据悉,公安机关搜查时,从郭建军父母家的卧室鞋柜中找到两个以郭建军妹妹郭某名字开设的账户。

电教站站长

拿10万好处一点没花

被告人卢勉供述称,自2010年10月起他担任电教仪器站站长,负责相关设备设施的招标采购。2014年12月份左右,定兴县教育局招标采购80万元的“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王书平中标。这个项目验收合格拨款后,王书平送给他2.5万元。

2015年5月份左右,定兴县教育局招标采购75万元的博大助教通软件“数字化同步教学资源”,王书平中标,王书平送给他3万元好处费。

2015年10、11月份,定兴县教育局欲招标采购“班班通配套教学资源平台”项目。王书平想参与投标。他建议王书平找三家不同的公司围标,每家公司必须代理科大讯飞一种型号产品,最后王书平中标。后来王书平送给他5万元。王书平一共送了他10.5万元,他都放在了家里,一直没花。

法院审理

民办校收择校费

不宜认定滥用职权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刑法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定兴县教育局并无成立学校的决定权,本案被告人王文华、郭建军只是主持或参加了相关会议,并无超越职权或者玩弄职权的客观表现,成立该学校的目的也并非为了以权谋私、假公济私。

该学校成立后,学费、住宿费的收取标准经保定市物价局核准,在收取择校费的同时,为有心求学而自愿支付高额择校费的学生提供了就学机会,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学校本身及定兴中学、定兴第三中学经费不足的问题。故定兴县教育局并未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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