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定兴县教育局原局长王文华、副局长郭建军,教育局电教仪器站站长卢勉3人,在教育系统采购教学软件的过程中,多次收受供应商给予的好处费。
行贿人送钱,都送在茶叶盒、食品盒里;而收钱的3人,都表示收的钱不敢花,其中局长王文华家中搜出7根金条;副局长郭建军把钱存在妹妹名下,有关部门从其父母家的鞋柜里搜出了赃款。
检方指控,王文华、副局长在职期间,还滥用职权,使定兴新成立的三中实验学校,规避国家高中生禁收择校费的相关政策,招生收取千余万学费。
法院审理认为,3人构成受贿罪。但王文华、郭建军参与成立三中实验学校,该校变相违规收取择校费,但教育局、学校和返校生并无损失。两人作为教育局的主要负责任人,虽在客观上表现出一定的故意规避相关部门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但不宜认定为犯罪。
《法制晚报》深读记者今日获悉,3月30日,河北省顺平县法院于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王文华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判处郭建军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卢勉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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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教育局书记局长等3人
收软件商贿赂90万
现年55岁的王文华大学本科文化,自2008年11月起,任河北省定兴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55岁的郭建军于2009年12月至2016年3月任定兴县教育局副局长,2016年3月起任教育局主任科员;
49岁的卢勉于2010年10月29日任定兴县教育局电教仪器站站长。
43岁的王书平只有初中文化,案发前是石家庄长安区方元图书中心、长安区睿尚软件销售中心的实际控制人。
河北省顺平县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书平在销售该公司产品的过程中,认识了时任定兴县教育局局长的被告人王文华、分管电教仪器站的副局长被告人郭建军、电教仪器站站长卢勉。
此后,双方达成了业务上的往来和共识。王书平为了能让自己销售的产品在教育系统中中标并顺利通过验收,拿到货款,许诺给予王文华、郭建军、卢勉感谢费。王文华、郭建军、卢勉多次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为王书平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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